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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年代初期,美國費城飛鷹足球隊一位隊員Fred Hill的三歲女兒Kim被診斷出罹患了血癌,必須遠離家鄉,前往費城兒童醫院接受治療。長達三年的治療期,使得他們得以醫院為家,三餐光顧醫院餐廳,累了只能在病床狹小空間旁休息,為的是要時刻陪伴患病的女兒。Fred Hill看到無數和他們一樣遭遇的家庭,因長年遠地就醫,使病童和家人心力交瘁,他深深認為這樣下去不是辦法,Fred Hill和飛鷹隊隊員決定要為這樣情況的病童的家人盡一份心力,於是他們跟Kim的主治醫生,兒童醫院腫瘤科部門主管分享他們的心願,在醫院鄰近建立一所病童「出門在外的家(Home Away from Home)」。

 

  而在台灣,就在十幾年前的某一天,麥當勞叔叔受邀到醫院探訪癌症病童,其中有位已進入癌症末期的小朋友,對生存已完全放棄希望,更自暴自棄地不願接受治療,但在麥當勞叔叔的親善探訪和關懷下,終於展開了許久未見的笑容,也開始吃藥打針。在他離開人世的前兩天,他問護士阿姨:「天堂有沒有麥當勞叔叔?」如果有,他就安心了,因為他知道,即使到了天堂,在麥當勞叔叔的陪伴下,也不會孤單。

 

  看完上述兩則故事,在感傷之虞,您是否也想了解我們的政府官員,或者也想問問我們自己,是否能像麥當勞叔叔一樣,也能同理弱勢,並且因著瞭解和同理,而能夠樂在服務弱勢,更願意成為第一個去認識與尊重不同生命族群與文化價值的人?

 

  然而同理心固然重要,但卻非一蹴可幾,更非喊一喊就能有的素養。作為一種能力,它需要學習,才能強化;作為一種態度,它更需要內化,才能成為一種習慣,而能在任何時候「誠於中,形於外」。以北歐國家為例,其文官之職前訓練課程與在職持續培訓課程,都包含了照顧身心障礙者以及體驗身心障礙者生活的學習項目;而除了北歐國家,澳洲或紐西蘭也有類似作法。

 

  因此,我建議行政院應以同理心為出發點,並遵循《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第一項之反歧視條款規定,設計規劃生命教育體驗課程,讓院長、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都有機會體驗老弱病殘或身心障礙者及其照顧者的生活,例如坐輪椅去搭公車或捷運、到電影院去看一場電影,或者推著輪椅去餐廳吃一頓飯。如此,透過政府官員之親身體驗與討論反省,可進一步強化國家領導人對於不同生命價值的尊重與關懷,俾利於政府官員在推行國家社福政策時,能有全然不同的態度與視野。

 

  最後,對於社會大眾如此重視癌症重症兒童中途之家之設立而言,顯示台灣民眾之公民意識已邁向成熟,實乃台灣社會之福,期許大家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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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玉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